中國特色農村發展道路到底應該是什麼樣的?從結構的角度而言,應該包含五個方面:一是我們的城鄉二元結構能不能保持,這是一個基本問題。我們既然講城鄉一體化,那就應該有一個城鄉二元結構,沒有二元結構怎麼實現一體化呢?城鄉二元結構當然是不同於城鄉二元體制,我們不要城鄉二元體制,但是不等於說我們不要城鄉二元結構;第二個方面是中國特色的鄉村社區形態,城鄉二元結構是個空間形態,社區形態則是一種關係;第三、四、五個方面和基本制度有關係,分別是土地制度、農業組織制度和農業治理制度。在這裡,我著重談談城鄉二元結構、農村組織制度和農村土地制度。
  一、城鄉二元結構的前途
  城鄉二元結構不同於城鄉二元體制,我們的城鄉二元結構是什麼?我認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里將會保持四個不平衡。
  一是村與莊的分化:從小農經濟的聚落體繫到規模經營的聚落體系。第一個不平衡是鄉鎮內部會出現村與莊的分離。村莊這個詞本來就包含了村和莊,莊本來的含義是什麼呢,以前就是說地主、政府一塊搞土地開發,現在來講就是農場的意思。而村呢,生活功能比較發達,本來就是一個社區。所以今天我們將會看到村莊會出現分化,有的地方人口嚴重老化,主要就是少部分人在種地、居住、放置農具,是一個生產功能突出的地方,這就是一個農莊。而另外一些地方,就像今天說的中心村,是真正意義上的村,生活功能比較強,生產功能比較淡化。村莊會出現這樣一個二元分化,這背後的意義是什麼呢?這就是小農經濟的聚落形態會轉變為規模經濟聚落形態。我們之所以有這麼多的自然村,就是小農經濟的產物。如果是大農村就不會有這樣的自然村落。當我們走向規模經營的時候,我們的聚落形態也自然而然會改變,改變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村與莊分離。
  二是縣域內以縣城為中心的縣域經濟發展。第二個不平衡從村莊走到縣域,就是以縣城為中心的縣域經濟的發展。以前很多人對縣域沒有概念,因為縣城內部方言都不同,現在縣域的概念很清楚了。什麼叫回得去?是不是就是回到村莊裡去?我認為農民將來生活的兩棲狀況會非常普遍。他在農村有地有房子不妨礙他在城裡有房子,兩頭跑成為一種常態。城裡人也不是說非要住在一個地方,我現在就有兩套房子,一套是買的,一套是租的。小孩上學的房子是租的,自己買的房子在郊區。人不一定要住在一個地方,自由是人的一個天性。
  三是區域內以城市群為主體的區域經濟發展。第三點不平衡就要放大到區域,從區域層面來分析。我國2014年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及以前就提出的城市發展規劃中提出三縱兩橫,兩橫就是長江流域、隴海線直到烏魯木齊,三縱就是沿海、京廣線和包頭到昆明。隴海線一邊指向中亞,另一邊連到東北亞。京廣線就是連到南方來,中間一個長江中游,京漢京廣,在這些線上形成一個大的城市群,涵括三個省會城市:武漢、南昌和長沙。將來我們講城鄉一體化發展是以城市群為主體,這個思路現在仍然沒有變化。我們講區域發展再也不是講粗略的東、中、西部了,而是大城市群。再在城市群里定位小城市發展,如果地區小城鎮發展不行,那麼這個區域的鄉鎮發展也肯定不行,城市群不行的話,小城鎮也沒有前途。所以,我們以後的小城鎮不是以前說的鄉土城鎮,而是城市群的城鎮,我們的鄉村越來越從屬於小城鎮,城市群是一個大方向。在這樣一個戰略里,成功關鍵就取決於我們能否把城市建設好。
  四是全國範圍內的東中西不平衡發展以及國家的調控。第四個不平衡就涉及全國範圍。全國要講到東、中、西部,這裡有一個千年的潮流。以前我們的人口從北遷到南,從東遷到西,浙江填江西,江西填湖廣,越填規模越小、越分散,人越來越自由。現在的大潮流是要往回退。國家其實不希望看到這樣。剛纔我們講到了戶籍改革,這個戶籍改革到底是在乾什麼,它確實不是在促進人口流動,而是促進人的定居。這是國家的意圖,希望出現一個人口比較均衡的分佈,因此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規模,發達地區尤其是浙江、江蘇出台的戶籍制度遠遠嚴於2014國家出台的戶籍制度,所以說國家出台的戶籍制度比較針對發達地區,比如說不能規定房子的面積。現在上海的每個區都分配了任務規定流動人口減少多少,這麼一來就會帶來一個問題,就是能不能回得去。因為城市沒給你地,你必須回。在這一點上,中央的意圖是很清楚的,2000年就一直在講控制大城市規模,2010年之後再次強調,那麼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思路特別清楚,所以我們現在講一定要大力發展中小城市,第一就是農民工最好是落戶,不要再流動了,從一個起點到另外一個起點,給社會、家庭帶來了很多負面的東西;第二就是最好落戶到城鎮,要是落戶到農村,農民一定要住在農村嗎?也可以住在城鎮,這是一種兩棲狀態。國家鼓勵你在城鎮買房,但是現在土地確權也是說農村的土地還是屬於農民的,可以放心不會失去土地,還回得去,這兩者之間不矛盾;第三,國家戶籍制度改革鼓勵在家鄉附近的中小城市定居。這次戶籍改革使我得出了一個判斷,那就是城鄉二元結構將來的表現方式。
  二、中國特色的農村土地制度
  這裡一個關鍵問題就是說經營權會不會強化。在集體所有制下土地三權分制之後,土地經營權必定會強化,這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在人口導出地區,土地經營權會強化;在導入地區,經營權會強化;土地流轉之後經營權會強化。問題是什麼叫做集體所有制?集體所有制是怎麼體現的?這不是變現私有,而不是混合的土地所有制度?這裡有個案例,即上海的松江模式。松江的土地轉出又轉,內部發包。松江模式的意圖就是把老百姓趕跑,要求適度規模,那麼集體所有權怎麼體現,除了村內流轉,內部發包,還有最重要的是地方財政給予種田農戶的補貼都是補貼給實際種田的人,並不是說種田就給補貼,還要考核田間管理的好壞。松江的農地冬天分為三種,第一種地休冬,第二種地增肥,第三種種小麥。種小麥的地會給補貼,那麼種小麥的地就要嚴格管理。所以說集體所有土地所有制很有意義。那麼連帶的一個問題是,是否要建立集體股份所有制?假如說能夠明確鑒定土地屬於誰,而且所有權不繼承,你的土地和兒子沒有關係,那麼為土地流轉建立合作社是沒有必要的,實際上有村組織何必要要合作社呢?但是農村資產、資源不止耕地,還有別的東西,但不管怎麼樣都要確定所有權,這是城鎮化時代的要求,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這個農村集體所有制度是有問題的。確實所有權是最關鍵的一件事情,但是在當地怎麼實現還有根據實際情況。
  三、中國特色的農業組織制度
  中國農業組織制度主要從五個方面來分析。
  一是在宏觀市場結構的無序狀態下激發微觀經營主體的活力。今天我們依靠企業、資本發展農業的道理是什麼?道理就是國家對於宏觀市場的結構無序無能為力,轉而過於依靠激發微觀經營主體活力,這是一個基本的判斷,因為我國與很多東亞國家的經驗不同,就是我國是一個大國市場,大國市場必然是競爭激烈,小範圍可以做到有序,農協可以控制村莊,但是大範圍就不行,湖南人能控制上海的批發市場?要把湖南的農產品買到上海批發市場,靠合作社是不可能的,必須依靠龍頭企業。臺灣搞農協,臺灣的東西賣到大陸來則主要靠公司。韓國的中央農協我也接觸過,中央農協在中國能有什麼作用呢?國際貿易能靠合作社嗎?如果能也是公司化改造過的合作社,就像美國這樣新一代合作社。大國市場必然是要靠企業的,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然而我們這個大國市場問題出在哪裡呢?我們不僅是市場,還是市場和官場的結合。有人說把農村組織好了不也就把市場組織好了,企業也是個組織問題。這是不對的,企業是個經濟組織,市場的組織是官場和市場的結合,98年糧食體制改革的失敗就說明我們解讀不了宏觀市場結構無序的問題。我們是在宏觀結構有序失效的背景下不得不靠片面地激發微觀經濟主體,這當然就是一個政府和資本的結合。
  二是縱向一體化鏈條上的資本主導地位不斷強化。我們農業產業化從94年開始已經有20年了,農業產業化依靠企業的強勢至少說明瞭三個道理:第一個是改革的問題,因為那個時候我們的農業還沒有市場化,計劃經濟的餘跡是非常強大的,所以希望有活力的企業能夠自建產業鏈,自己創市場,為改革衝出一條道路,特別是92年南巡講話和93年建立市場體制;第二個是發展的問題,地方為了顯示政績必須依靠企業;第三個是管理的問題,舉個例子來講,山東壽光的蔬菜非常好,但是兩次出口到日本都被拒絕,為什麼?家庭經濟搞得好,政府扶持各方面也做得好,全國最大的市場就放在家門口,農民賣出去的價格是平均價格,不存在多餘多得的問題。菜販價格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能出口,因為質量不行。但是山東安丘的蔬菜能出口,安丘蔬菜是供給奧運會的,因為安丘的蔬菜是公司加農戶的。政府監管不了這個市場,怎麼管理小生產,包括城市的流動攤販、個體戶、農民。我們搞社會化服務是擅長的,但是社會化服務體系管理不了。同樣,浙江嘉興的生豬產業現在遭受重創,成為眾矢之的。政府為了打造本土品牌,用嘉興黑豬和外國豬雜交,再和本地家豬雜交,然後建立合作社,等等,可以說要怎麼發展就怎麼發展,中國人能夠精細地把農業做到了極致,但是遇到了坎,死豬扔到河裡,豬糞排到河裡,這就說明我們這個管理體系始終是無能為力的。因此,政府把市場監管的責任推給企業,把監管問題變成企業內部質量問題。因此,我們農業產業化走到今天應該好好反省,反省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說的出來的,不是簡單的說資本怎麼怎麼樣,這個問題是複雜的。問題的根源是要建立什麼樣的市場結構,組織市場。不是要不要組織農民,不要談組織農民,除非組織農民能夠替代組織市場,代替不了就不要談組織農民,否則會要農民受害。
  三是在農業生產領域,家庭經營基礎上的適度規模經營成為主流。適度經營規模應該是在家庭承包基礎上的適度規模經營。適度規模經營有兩個內涵,一個是農民的適度規模,另一個是農業的適度規模,具體就是要選擇哪一種,還是兩者的結合。農民的適度規模是什麼意思?我在家裡種點地,還能獲得進城打工掙到平均勞動力價格。需要種多少畝地?我們算過,如果種稻子和麥子的話,平均下來,城市打工一年平均下來也就266天。266天是家裡打工的極限值,肯定小於266天,那麼要達到266天30%的水平就需要在家種55畝地,達到打工266天90%的水平需要種30畝地,這就是農民適度規模的範疇。什麼是農業適度規模?要看地理條件,種稻子在上海郊區300畝沒有問題,500畝有難度,但是,即使在松江,也從150畝的標準降到100畝。這說明,適度經營規模一律是農民的適度規模和農業適度規模的結合,單純的農業適度規模是農民不能接受的,而這個結合的前提條件就是集體土地所有制,沒有這個前提,片面的講適度規模,農業會出現很多社會問題。
  四是農民合作的主要領域在於內向性合作,以及特定產業上的外向性合作。農民合作的前途在哪裡?主要是在內向型的合作而不是外向型的合作。內向型的合作是什麼?就是我們搞我們的,並不和別人爭,就是如李昌平老師講的內置性金融,不從外面吸收存款也不向外部貸款。如果向外部貸款就會重蹈農村基金會覆轍,必然會被滅掉。今天河北很多基金互助社為什麼會走到現在的困境,就是心太大,像搞私人銀行、搞非法集資。又比如說集資修路也是要內向型合作,如果是外向型的合作則要向外面爭取利潤、維權,這個就要問資本答不答應,這種合作的前途不大,少數產業能做好,一般產業是做不好的。
  五是企業與農戶之間形成更加理性的互補關係。我們對農業企業做過調查,發現一個問題,就是每到農產品收購時期就是資金使用的高峰期,同時也是勞動力使用的高峰期,找不到人和錢。這是為什麼呢?你把小農經濟都擊垮了哪能找到人,用機械化取代勞動力還是需要輔助勞動力,沒有輔助勞動力現代農業如何進行?現代農業不能只搞機械化。所以說大農和小農之間是一個體系,是一個生態的關係。我們如果只關係眼前利益的話,現在還能找到老人做輔助勞動力,而從長遠看會出問題的,會出大問題。那我們把私有化引進,取代我們的制度會怎麼樣?我們的文化是什麼?外地人進入城市和農村是一回事嗎?不是一回事,城市本身就是紛繁雜亂的,而農村則是地方文化的根源。因此,企業和農戶之間形成互補關係,不僅是農戶的要求,實際上也是企業的需求。政府需要有遠見,做好兩者之間協調,片面的只要求GDP是不行的。
  總而言之,中國的農村發展道路到底應該是什麼樣還需要廣大學者更多的研究,包括政策研究。目前中國有三種研究,即學術研究、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學術研究出理論,政策研究出政策,工作研究指導實踐。三種研究結合起來怎麼樣能夠把中國的事情講明白,留待以後慢慢來。
  (作者系華東理工大學中國城鄉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本文根據作者在第八屆縣鄉幹部論壇上的主旨發言的錄音整理而成。)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  (原標題:熊萬勝:中國特色農村發展道路的基本內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u37jueqh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